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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驾驶“十二条”安全要求

发布时间:2020-09-02 15:26:29

叉车驾驶安全要求

1、不得运载人员:不得使用叉车或货叉运载人员!不允许让人员站在托盘上用货叉升起。如果需要提升人员,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起升架并在正确固定,不得使用安全起升架运载人员。

2、身体保持在叉车内:叉车仅能在指定的操作场所使用,仅能在正规的操作场所并坐在驾驶员座椅上才允许操作叉车。绝对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门架的运行航道内,或者是门架和叉车之间及叉车外部。如果没有护顶架不要操作叉车,确保操作叉车前扣紧安全带。

3、保持视野开阔:带载运行时应尽可能降低门架并后倾。正视前方,保证有开阔的视野。如果货物挡住视线,则必须后退行驶(除了上坡外)。

4、注意附近行人:不允许任何人站在或经过提升起的货叉下,也不允许直接站在叉车后部或在叉车转弯时位于后部回旋区内。

5、遵守减速原则:遵守有关场地限速的规定和行人先行的原则。在交叉路口、拐弯处或视线被遮挡处应减速并鸣号。

6、禁止游戏式胡闹式驾驶:安全驾驶取决于您的驾驶态度。虽然安全驾驶是难于预测的,但是,当您坐在驾驶座时,就必须要有安全驾驶的意识。一定要注意安全,招致事故的并非车辆而是您本人。

7、不得超载驾驶:叉车不得超载。检查铭牌上的最大载荷重量和载荷中心距,特别是装有属具时。

8、严禁货物过高:装载的货物不允许超过挡货架的高度,除非该货物被整体固定,并不会从挡货架上滑下。

9、操作应当平稳:起步、停车、行驶、转向和制动的操作都必须平稳。不平稳的操作会危及自己和别人。

10、货物居中处理:叉货前,根据货物的宽度尽量将两根货叉分开。起升货物前,确保货物居中,并且货叉完全处于货物下面。

11、不得运载松散货物:不得运载不稳定的或松散的货物,当运载长、高、宽的货物时,应特别小心,避免货物丢失、碰撞到旁边的人或使叉车倾翻。

12、运载庞大货物并在坡道行驶:如果运载的货物庞大,障碍前方的视线,就必须后退行驶。当需要上坡时,应将叉车朝前进的方向行驶,并由其他人员协助引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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